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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政协资阳市委员会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13 【字体: 来源:政工科阅读次数:70992

        市政协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

            经市委同意,中共资阳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资委办发〔2018〕3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48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40号)文件精神,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全市政协党的建设,推动全市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经市政协党组研究,现就认真抓好《实施意见》学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和政协组织担当新使命、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的必然要求。《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办发〔2018〕48号、川委办〔2018〕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把落脚点聚焦在如何落实、怎么做好上,突出了重点,细化了要求,从领会总体要求、把握六大重点、切实加强领导三个方面对加强全市政协党的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全市政协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对于政协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协党组在政协工作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更好坚持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新型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凝聚人心和共识、汇聚智慧和力量,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建设成渝门户枢纽、临空新兴城市共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

        Bet体育365怎么提款    市政协党组和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政协的根本要求,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和思想政治引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政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深刻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政协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和创新学习制度,坚定理想信念,凝聚思想共识,把理论学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刻认识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必须切实加强政协党的组织建设,健全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机关基层党的组织全覆盖的组织体系,做到哪里有政协委员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的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深刻认识政协党的作风建设是政协作风建设的关键,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弘扬优良作风,改进调研视察考察工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刻认识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也是政协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市政协各级党组织要把《实施意见》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机关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宣讲解读等活动的基本内容,注重组织好党员委员的学习,实现学习全覆盖。要把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章、政协章程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

            二、切实抓好《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全面把握、整体推进,又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握重点任务,改进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对已明确的任务要逐一认真落实,对原则性要求要抓紧制定落实举措、积极实践探索,切实把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落到实处。

           (一)坚持和创新学习制度。以市政协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建立健全主席会议集体学习制度,形成主席会议集体学习、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政协学习会学习、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学习培训等相配套的学习制度体系,持之以恒抓好理论学习,继续开展“崇学讲堂”,学习时事政治、相关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更加注重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委员领学、广大党员作主题发言与讨论发言、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方式,推动学习全覆盖、学习有实效。

           (二)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市政协党组严格执行定期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的制度。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和落实向市政协党组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制度,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省政协党组重要会议精神及执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要向市政协党组专题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协党组请示报告。

           (三)健全政协党的组织体系和相关制度。健全市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机关基层党组织全覆盖的组织体系,加强市政协党组对机关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的领导。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应当接受市政协党组的领导和机关党组的指导。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和重要视察考察调研、集中学习培训、团组出访等活动中,要设立临时党组织,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健全市政协党组工作规则、市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市政协机关党委工作规则、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市政协临时党组织工作制度、市政协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

           (四)发挥政协党的组织作用。实现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建立健全市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相关界别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委员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合作共事、廉洁奉公等方面的模范作用,发挥党员委员的“关键少数”作用。建立市、县(区)政协党员委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和引导党员委员自觉接受政协党组织教育管理和参加政协党组织活动、进行党性锻炼。各级政协党组织要明确职责定位,落实党建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好政协党的组织整体功能,不断拓展丰富党建工作载体抓手,创新工作方式,体现政协特色。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五)坚持和完善提高视察调研会议工作质效的制度举措。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省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视察调研工作“六项措施”,视察调研活动中设立的临时党组织要切实发挥作用,从调研方式到对象、从力量组织到具体实施、从遵规守纪到成果质效等方面进行把关,发挥党员委员在视察调查研究中的重要作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协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政协市政协具体措施,党员委员要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加强和改进视察调研工作,坚决反对“四风”,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行短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改进文风会风。

           (六)建立健全党的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建立全市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制度,市政协党组每届至少召开一次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指导县(区)政协党组织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健全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市政协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市政协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每年年底听取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党的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坚持市政协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度,市政协党组每年召开一次市政协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七)建立健全联系制度。建立市政协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县(区)政协、市政协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市政协党组与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经常性联系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知联会工作办法、建立市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相关界别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完善市政协专门委员会联系各界别市政协委员制度;建立市、县(区)政协主席、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团体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走访看望委员制度以及接待和处理委员来信来访制度。

           (八)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市政协开展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市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成员和党员常委要坚持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解疑释惑,促进合作共事。把交心谈心作为召开年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环节,广泛听取党外委员的批评意见建议。把谈心谈话作为弘扬协商民主精神的一种方式,结合政协各项协商议政活动更加灵活地进行。

            三、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见效

            市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要牢固树立做好政协工作必须抓好党的建设的观念,深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认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切实抓好《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要建立健全政协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政协党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实化细化任务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政协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明确机构、人员、经费等保障,切实增强政协党建工作力量。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建设风清气正模范政协机关和“五过硬三能”(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遇事能干)政协干部队伍。把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要注重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及时总结推广政协党建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主动联系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营造加强人民政协党的建设的良好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等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合力推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市政协党组。

         

         

                                                                                                 中共政协资阳市委员会党组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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