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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社情民意信息办理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雁江区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9-10-02【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城东新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人民政协社情民意工作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是党委、政府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社情民意工作,推动社情民意信息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情民意信息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

        (一)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环节,是开展协商讨论的基础,是民主监督的基本素材,是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与政协提案、建议案、调研报告、视察报告相比,社情民意信息有着直接、快捷、灵活的优势。

        (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政协机关内部刊物,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要形式。

        (三)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途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能够把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有识之士的真知灼见,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如实准确地反映给区委、区政府,有利于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四)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路线的具体体现。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有利于反映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密切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之间的联系,丰富和活跃履行职能的内容和形式,更好地发挥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

        二、建立社情民意信息办理的工作机制

        (一)规范社情民意信息的报送制度。区政协办公室负责将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会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筛选整理,经区政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编发《社情民意》简报或《社情民意》专报,并注明参阅件或办理件,根据类别,报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二)完善社情民意信息的交办制度。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在收到社情民意信息2个工作日内交办。《社情民意》中,涉及区委、区政府全面工作的,一般由区委办公室主任或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签批办理意见;重大问题由区委或区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办理意见;特别重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委或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办理意见。根据办理意见,由区委办公室或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将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交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办理。

        (三)健全社情民意信息的办理制度。乡镇、街道、区级部门收到交办的社情民意信息后,由主要单位主要负责人阅批,并落实相关部门、人员具体负责办理,承办单位一般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办理答复。对一些难度较大、不能如期办复的,应在期限内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协办公室说明情况,并抓紧办理。对能及时解决的社情民意信息,要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有关情况;对问题较为复杂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有关情况;对因政策或客观因素确实无法办理的要及时说明原因。并及时将办理落实情况以正式文件反馈给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协办公室。

        (四)落实社情民意信息办理的反馈通报制度。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要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信息办理结果。及时把区委、区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对社情民意提出的处理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给社情民意的反映者,使反映的社情民意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发挥应有的效益。对未予采用的信息件,要加强与反映者联系,主动说明原因,增进理解,以确保每一件反映上来的社情民意信息都有回音有着落。

        三、加强领导,确保社情民意信息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各承办部门要以对社情民意信息认真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社情民意信息办理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情民意信息办理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严格时限,及时反馈。在社情民意信息办理过程中,各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反馈。对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社情民意信息要及时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社情民意信息,要认真进行解释并告知相关的主管责任部门;对涉及其他部门单位的社情民意信息,要主动和涉及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形成统一的办理反馈意见,并及时进行反馈。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社情民意信息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办理反馈工作抓得好的,要通报表扬,对办理反馈不认真不及时、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对承办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区委、区政府将把办理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进行严格考核,确保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办公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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