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信息正文
        界别(界联)活动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雁江区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2-10-14【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界别是人民政协的组织基础,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为更好地突出界别优势,发挥界别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参照《政协资阳市委员会界别活动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界别(界联)小组的设置和划分
        (一)根据界别设置情况划分界别(界联)小组。为有利于界别活动的开展,委员人数适中的界别单独设一个界别小组,委员人数较少的界别可与工作性质相近的界别合编成一个界联小组,委员人数较多的界别可分成若干个界别小组。
        (二)根据界别小组组建情况,每个界别(界联)小组设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各一名。组长负责本界别(界联)小组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
        (三)界别(界联)小组的划分,由区政协主席会议决定。界别(界联)小组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由联系委室组织界别(界联)小组委员推选产生,报区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
        二、界别(界联)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界别(界联)学习。结合开展视察、调研、协商等,组织界别(界联)委员积极学习政治理论、政协知识、法纪法规、科技前沿、界别领域专业知识等,帮助委员知情明政,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二)界别(界联)协商。围绕国家重视、社会关注、界别(界联)委员关心的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协商。各界别(界联)小组每年至少举行2次协商,一次以征求意见、收集社情民意信息为主,一次以专题协商为主。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协商意见需整理成文,区政协以适当方式报送区委、区政府或相关部门。
        (三)界别(界联)调研和视察。围绕区政协年度工作重点,就全区经济社会生活中与界别(界联)领域相关的重要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提出真知灼见。每年3月底前,通过界别(界联)小组自选或区政协点题确定调研课题,每年10月底前至少形成一篇较高质量的调研文章,由区政协呈报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四)界别(界联)发言。鼓励委员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议政会、各类座谈会上,以界别(界联)名义进行大会发言,充分反映和表达界别(界联)群众意愿。每年10月底前至少形成一篇界别(界联)在全体会议上的大会发言。
        (五)界别(界联)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密切联系界别群众,通过集体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及时反映界别委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每年组织本界别(界联)小组委员提交10 条以上委员个人提案或联名提案或集体提案,其中至少2件集体提案;每年至少反映10条以上社情民意信息。
        (六)特色活动。发挥界别(界联)委员专业特长和优势,开展“双助”、送教送医、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扶贫帮困等有界别(界联)特色的社会活动,每年组织政协委员每人办好事实事1件(次)以上。
        (七)民主监督。积极推荐本界(界联)委员担任相关部门、行业的特邀监督员或参加相应的民主监督活动。
        (八)界别(界联)联谊。积极开展与界别(界联)有关的联谊活动,充分发挥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优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共谋发展。
        三、界别(界联)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界别(界联)活动实行组长负责制。每年全会后,3月底前,组长牵头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0月底前,组长负责审定本年度工作总结、以本界别(界联)名义提交的大会发言、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调研报告等,并报区政协对口联系委室。
        (二)加强联系指导。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通过分管专门委员会,指导专门委员会联系的界别(界联)开展活动,参加本人所在的界别(界联)活动。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工作领域相近的原则分工联系相关界别(界联),牵头负责组织协调两个界别(界联)小组开展活动。区政协委员联络委综合协调界别(界联)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并将委员参加界别(界联)活动的情况纳入委员履职活动统计,记入委员履职档案。区政协办公室统筹协调界别(界联)活动,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注重活动宣传。加强界别(界联)活动宣传,展示活动成果,对活动动态、工作经验、委员先进事迹等以信息方式报送区政协委员联络委,每年不少于2篇。
        (四)做好经费保障。根据界别(界联)小组委员人数,区政协将给予适当的活动经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管理。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经区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区政协主席会议负责解释。

         

          ;